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3 17:39 / 人气: / 发布:admin
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 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 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试点示范内容: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1、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2、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3、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
4、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
(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5、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6、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7、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
8、工业控制系统产业能力提升。
9、工控安全防护能力提升。
10、工业数据管理能力提升。
(四)中德智能制造合作
11、产业合作。
12、标准化合作。
13、人才培养合作。
14、示范园区合作。
三、申报时间:6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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