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1年度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06 18:07 / 人气: / 发布:admin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常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市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拟受理2021年度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各镇街(园区)人民政府、经各镇街(园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认定的协会和企业;
2、相关项目已经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或相关项目经国家常识产权局受理、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业协会、团体组织等。
二、项目资助
立项支撑1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
相关内容 Related
- 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鼓08-12
- 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08-12
-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08-12
- 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08-10
- 东莞市2020年度发明专利资08-10
热门内容 Top Content
- 企业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06-19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07-29
- 2019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12-05
- 2019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01-03
- 2020年东莞市协同倍增企业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