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关于2021年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1-03-22 17:53 / 人气: / 发布:admin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府办〔2020〕51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
一、符合申请入户名额的企业为以下9类,
1-8类由市人社局提供,第9类为镇重点发展企业由镇街自行确定。(1)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2)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7)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8)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9)园区、镇(街道)重点发展企业。
二、确定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名额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小组根据辖区公共资源状况及企业申请情况,确定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名额分配计划。企业符合其中一类条件的,给予1个入户名额,符合其中两类条件的,给予2个入户名额,符合三类及以上的,给予3个入户名额。
三、报名条件
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同时应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并处于参保状态。请各企业务必于 3 月 31日(星期三)前报送至邮箱369199861@qq.com。逾期不报视为今年无入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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