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工信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5 17:50 / 人气: / 发布:admin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信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东莞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开展建设,并能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信息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具体示范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三、请于3月18日(星期四)前报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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