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省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常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1-03-11 17:58 / 人气: / 发布:admin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省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常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2021年度战略性产业集群常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常识产权运营促进工程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3、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东莞市常识产权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28日。
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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