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
日期:2021-03-11 17:56 / 人气: / 发布:admin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联桥电子有限企业等4个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核,金额共1,613,411元,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3月19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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