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3 17:28 / 人气: / 发布:admin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六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7号,附件1)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 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8号,就开展2021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和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机器人和产业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服务(已获得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可再次申报骨干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管理规范。
有明确的企业章程,规范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能力和制度,依法纳税,守法经营,近两年无违规违法记录。
(二)企业规模。
目前在册企业员工数不少于 50 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30%以上,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达 20%以上。
(三)经营业绩(需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企业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达 5000 万元以上,其中机器人年均销售收入 1500 万元以上;
2.近两年年均生产销售机器人整机 100 台以上;
3.近两年年均销售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 300 套(件)以上;
4.近两年年均完成 4 个以上系统集成案例。
(四)行业地位。
在机器人产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能够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五)创新能力。
企业设有或正在建设研发机构,拥有先进的研究开发设施,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两年 R&D 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达 %以上。至少拥有 1 项以上机器人领域核心发明专利(或其独占许可权)、App著作权,整体技术水平居行业领先。
二、报送时间
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六)前将企业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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