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的预通知
日期:2021-02-22 17:52 / 人气: / 发布:admin
根据“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市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1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2021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指南》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一)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遴选范围为我市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App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四)申报的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App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其他
根据市倍增办有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预申报,企业可提前按照预申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时间等内容,将根据正式申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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