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13 17:35 / 人气: / 发布:admin
一、申报条件
支撑我省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特别是涉农领域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设站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优先支撑条件:
1. 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并建有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团队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业,或已建立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业;
2.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三)申报时间:2021年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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