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常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26 17:31 / 人气: / 发布:admin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原则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按照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领域优先、大中小企业兼顾、区域适度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荐本区域、本行业优势特色产业中在常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
(二)、推荐条件
工业企业常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常识产权;
2、常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3、具有一定常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4、鼓励推荐已获得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称号的企业。
二、推荐截止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28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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