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10-12 17:28 / 人气: / 发布:admin
一、申报时间
清洁生产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节能降耗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和资助标准
1、清洁生产项目。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标准流程),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补足奖励资金差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节能降耗项目。通过竞争性分配,支撑企业开展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不超过核算后项目设备、仪器购置(含配套App)总金额的25%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项目投入金额必须在50万元(含)以上,且符合工业节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减排等方向;同时,项目必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工,并已完工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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