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0-09-28 17:24 / 人气: / 发布:admin
一、申报对象
申报期间仍在列的我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或协同倍增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项目,企业和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期间,企业属我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或协同倍增企业。
(二)项目在2019年1月1日后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合同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但2019年1月1日仍在合同服务期内;
(三)所申报的项目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取得较好的诊断服务效果,并形成诊断服务报告;
(四)项目申报前三年,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单次10万元及以上罚款、累计受到3次以上1000元以上行政处罚、规模以上企业申报年度的上一年研发投入为零、海关失信等相关文件的限制性条款。
三、资助方式和标准
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财政补助采取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进行。
(一)根据项目综合评分给予资助,综合评分150分制,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不予资助,得分90-100分(不含100分)、100-110分(不含110分)、110-120分(不含120分)、120-130分(不含130分)、130分及以上的,对应给予不超过10、15、20、25、30万元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同一企业同一自然年可多次申报,同时接受整体式诊断和流程式诊断服务的,可以同时享受两种项目资助。每年享受资助的整体式诊断服务项目总数不超过1宗,流程式诊断服务项目不超过5宗。同一企业每年总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同一企业在同一自然年内(以资助时间为准)使用同一服务机构提供的多个诊断服务项目,原则上纳入资助计划的项目不超过3宗。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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